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启动******
中新网4月13日电 位于昆仑山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间的和田,曾是古丝绸之路南道重镇,以丝绸、地毯、玉石等众多特产而闻名。你眼中的和田什么样?你与和田又有哪些故事?
4月13日,由中国新闻网与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共同主办的“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正式启动。
征集将持续至2022年7月底,结束后将评选优质作品予以奖励,并通过中国新闻网及其新媒体矩阵进行网上展播。
征集要求:
积极向上,创作手法新颖,以“遇见和田”为主题,用镜头展现和田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等,力求展现和记录和田的发展变化以及各领域民众建设和田的摄影作品。
1、作品规格:
1)形式体裁不限,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需符合征集内容。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可多次投稿;
2) 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接受创意类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更换背景等技术处理);
3) 图片说明须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
4) 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5-10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5) 投稿统一接收jpg格式文件,单幅图片不能小于1M,不大于10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
6) 投稿方式为电子文件作品;
7)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稿者需遵守以下原则和规定:
1)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 征稿期间,投稿作品若被用于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展。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应将大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主办者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稿酬。
6)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1)系统投稿
投稿地址:https://actshow.chinanews.com/htpic22/user/login
(2)其它方式投稿:
1)私信投稿:可关注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微博,通过私信投稿
【注:此种投稿方式需下载《报名回执表》,下载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cn/fileftp/2022/03/2022-03-06/U435P4T47D49877F24532DT20220307151821.docx
将摄影作品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所在地区+报送单位+负责人姓名+作品标题”命名(个人报名不写报送单位);
《报名回执表》填写完需重命名,文件名称与摄影作品文件名称一致,统一发送。】
主办单位:
中国新闻网
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
新疆和田地委网信办
特别项目支持:
安徽驻新疆援建指挥部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13522053772
内容咨询:(010)6899 8392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